我市出台文明出租车管理办法

所属分类:国资信息 发布时间:201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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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从市运管处获悉,我市新制定并出台了文明出租车管理办法,被评为文明出租车或保持文明出租车荣誉称号的驾驶员,在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中给予加分。 

  市运管处工作人员介绍,文明出租车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共同评选和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监管、优胜劣汰、差额递补的工作原则,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其中,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文明办负责潍坊城区文明出租车的管理,其他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文明办负责辖区文明出租车管理。文明出租车的评选标准为车容车貌整洁、营运标识齐全、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优良,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必须是AAA级。文明出租车的评选数量原则上为辖区出租车总数的15%,评选严格掌握标准,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坚持优胜劣汰、差额递补的工作原则;评选工作坚持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评选结果要在新闻媒体或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公平。

  对文明出租车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被评为文明出租车或保持文明出租车荣誉称号的驾驶员,在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中给予加分 。